一个月交很少一点钱,可以随意用水电;利用行业的垄断性,随意发放大额奖金补贴……这种靠山吃山的变味福利被人大代表称为“垄断福利”。昨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教授黄席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提出《关于立法制止“垄断福利”的议案》,从法律的角度来拧紧垄断福利的阀门。 “垄断福利”危害社会公平
电厂职工可以免费用电、地铁员工直至家属可以持一张免费卡无偿乘坐地铁……黄席樾代表透露,在垄断公共事业性行业里,职工所享受的相关福利待遇令人吃惊,甚至成为司空见惯的潜规则。像媒体报道的电表查表员、高速路收费员月收入7000元等现象,已经让公众感觉“垄断福利”已成危害社会公平怪胎。
黄席樾代表明确表示,垄断行业尤其是公共事业性行业,是代表公众管理、运作国有资产,具有行业专营、垄断的绝对优势,通过非市场方式向公众收取服务费用,这种福利的来源不是企业自由竞争获得的利润,而是缘于行政或“市场”垄断。这样的行业所获利润巨大,而这些行业以福利的名义将掌握的行业资源向本行业的员工和家属提供。这违背了市场经济优胜劣汰公平竞争法则,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损害了政府公共管理者的信誉,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全国统一立法制止“垄断福利”
黄席樾代表建议:制定全国统一的防止和制止“垄断福利”的法律或行政法规。通过全国性的立法,从制度上整治垄断行业长期存在的部分社会成员侵占其他成员福利的现象;对垄断行业的行政垄断进行彻底的制度性改革;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对垄断行业的监管,强化对“垄断福利”的监督和审计;尽快出台《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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